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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管理制度

 "提案"是鼓励教职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,积极发现问题、发挥独创的构想,提出创新性改善意见方案的过程。教代会代表向学院提出意见建议是自己的权利,也是履行代表职责的重要表现。是畅通代表参政议政、建言献策的重要渠道,是集中民智、推进民主管理、促进学院建设发展的重要形式。为规范教代会提案工作,特制定《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管理制度》如下:

一、提案人

提案可由一位代表提出或几个代表联合提出,提案人或附议人必须是教代会正式代表。

二、时间

每次教代会召开前,由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发出通知,代表可撰写提案,大会征集提案截至时间为会议闭幕前。

三、内容

探讨具有综合性、全局性、前瞻性、创新型重大问题,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院党委决策部署,针对办学理念、教育教学、学院治理、校园文化、职教集团、民生工作等重点、难点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,代表自行选择主题撰写提案。

四、格式

基本格式为:提案标题、正文(含主要问题、原因分析、对策措施、建议意见等)、撰写人、撰写时间;代表要深入调查研究、广泛听取意见、认真进行思考,撰写提案做到观点鲜明正确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;提案内容应坚持严肃性、科学性和可行性,提案建言必须有理有据,对决策和落实工作有见地;提案必须一事一案,实事求是,简明扼要,符合有情况、有分析、有具体建议的要求,篇幅控制在2000字以内。

五、审核

大会筹备领导小组提案组负责收集代表提案,进行归类和初审,提出是否立案审核意见;教代会闭幕后,由工会委员会审查确定是否立案或转为意见建议。凡内容空泛、没有具体建议或内容繁杂、无法确定承办单位的,脱离学院实际无法操作的,往年已有提案提出且承办单位已经落实或正在落实的,不属于本级事权范围的以及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均不立案。

六、办理

工会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后分别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,办理部门务必与提案人面谈,了解提案人的初衷、意图等,在一个月内进行书面回复。工会负责协调督办工作。

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

二0一八年四月八日